羊村繪本案|律政司陳詞稱 控方只需證明刊物具煽動意圖即可入罪

羊村繪本案|律政司陳詞稱 控方只需證明刊物具煽動意圖即可入罪
羊村繪本案|律政司陳詞稱 控方只需證明刊物具煽動意圖即可入罪

羊村繪本案一案,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被控,全部人否認控罪,續於區域法院受審。

律政司今日就辯方提出的法律爭議陳詞,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屬特區憲制責任,但《基本法》第23條仍未完成立法,故控方以同屬維護國家安全法例的煽動罪提控。控方舉證時只需證明涉案刊物本身具備意圖便可入罪,毋須證明發布者本身是否具有煽動的意圖

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去年因出版《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兒童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羊村繪本案-律政司陳詞稱-控方只需證明刊物具煽動意圖即可入罪/32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