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村繪本案 5名被告完成求情法庭下午判刑

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理事,去年出版《羊村守衛者》等3本繪本,日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5名被告早上完成求情,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午1時判刑。 5名被告還押已超過1年,首兩名被告都在今日的求情階段不再僱用律師,親自求情。首被告黎雯齡提到言論自由的定義以至是否有限制的問題時,被法官郭偉健制止,表示求情不應發表政治宣言,並提醒首被告不滿判決可以上訴,其後首被告表示無說話再講。 次被告楊逸意求情時表示,並無後悔製作繪本,而是後悔無來不及製作出更多繪本。到第五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提到,過往類似案件曾以罰款處理。法官回應,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就曾經涉及相同罪行而入獄兩年。 律師求請時又提到涉案被告的罪責並非最嚴重,而傷害亦輕微,希望法官考慮到今日是中秋節,考慮被告人月兩團圓的願望。 5名被告依次為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及方梓皓,他們報稱言語治療師,分別為時任工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及委員。 控罪指,5人於前年6月4日至去年7月2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