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警告國際金融機構 勿與受制裁中港10官交易

美國國務院制裁10中港官員原因
美國國務院制裁10中港官員原因

【本報訊】美國總統特朗普七月中簽署《香港自治法案》,要求美方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或實體,對象包括實施《港區國安法》的中港官員;至本周三美國國務院正式警告國際金融機構,不要與因打壓香港民主自治而受制裁的人士進行交易,否則會面臨制裁。

美國國務院要在《香港自治法案》簽署成法之後的九十日內,向國會提交名單,列出要為中國不能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對港克盡義務而負責的人士。而國務院周三提交的相關報告,列出了其中十名於今年八月,已被美國財政部宣布制裁的中港官員,當中包括特首林鄭月娥;並指根據上述法案,國務院會在此後六十日內,列出與被制裁人士有重要交易的金融機構。

提交名單 不包括盧偉聰

特朗普簽署《香港自治法案》後,美國財政部在八月七日,宣布制裁十一名中港官員,香港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方官員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而今次國務院報告的十人名單中,並沒有包括盧偉聰。

中方譴責 促停干預港務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昨回應,指中方堅決反對、強烈譴責美方炮製的所謂《香港自治法案》,並以該法制裁中、港官員;中方對此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趙立堅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美方應糾正錯誤,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如果美方一意孤行,中方必將採取堅決反制措施。

港府反對 斥指控無根據

就相關報告,港府昨晚發表聲明表示強烈反對,指當中對香港特區作出毫無根據和不負責任的指控,予以強烈譴責,強調絕不認同報告中內容,又指美國近月明目張膽干預香港事務,包括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通過一系列法律、發出行政命令,以及對香港的官員實施「制裁」。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表示,「美國無所不用其極地實施所謂制裁,充分暴露美方的霸凌行為和雙重標準,制訂國家安全法是任何國家理所當然的責任及權利,美國本身就制訂了廣泛及嚴厲的國家安全法例,卻對香港國家安全法作出極不合理的惡意攻擊,我對美方所謂的制裁不會畏懼,只會更堅守信念,恪守崗位,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回應指,「美國的所謂『制裁』,我完全沒有當是一回事,不會動搖我對維護國家及香港安全的決心和信心,這亦是我的責任和榮譽,我會繼續帶領警隊,除暴安良,維持社會秩序,專心做好維護國家及香港安全的工作。」



美國國務院(圖)向國會提交十名中港官員名單。
美國國務院(圖)向國會提交十名中港官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