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民眾有權在公共場所攜槍自衛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民眾有權在公共場所攜槍自衛

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推翻紐約州一項攜帶槍械外出需要許可證的槍械法。總統拜登對裁決表示遺憾與失望。 最高法院6名保守派法官全數同意推翻紐約州的立法,認為美國憲法列明美國民眾有在家庭以外攜帶手槍自衛的權利。

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表示,法院擴大民眾擁有槍械的權利,但未有在槍械暴力的問題上取得平衡,擔心最高法院的裁決,忽略背後的重大危險。

拜登批評最高法院的裁決令人不安,認為是有違常識,重申在全國發生多宗槍擊案後,社會需要做得更多去保護國民。 全國步槍協會歡迎裁決,形容是「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