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防聯控:沒發生疫情地區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制定四份文件,在核酸檢測、風險區劃等方面詳細列明應對措施。 新方案規定,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一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根據風險大小,按照分級分類原則,確定檢測人群的範圍、頻次和先後順序進行檢測。如個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對居住地、工作地、活動區域傳播風險較低,密切接觸者已及時管控,經研判無社區傳播風險,可不開展區域核酸檢測。 另外,高風險區一般以單位、樓棟劃定。高風險區連續5天未發現新增感染者,而且第5天風險區域內所有人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降為低風險區。符合解封條件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