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賠額不足住私院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自願醫療保險設定標準保單,淘汰市場上保障不足的產品,以吸引市民購買。最新立法會文件列出標準保單中各個賠償項目,本報將賠償額與醫院收費比較,發現多個項目都未必「賠足」,例如手術費用五萬八千元,只足夠進行膽囊切除、割痔瘡等小手術,直腸切除、胃切除都要額外付錢,癌症治療相信亦只足夠支付化療或電療其中一項,有關文件明天將於立法會的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政府自願醫保設有一般醫療保險的賠償項目,例如住院費用每日六百五十元,雖然賠償額與一般市場產品相若,不過如果比較現時私家醫院公開的收費資料,就發現不足以支付養和醫院和香港港安醫院最便宜的大房,分別需要額外付款三百一十元及一百五十元,至於其餘私家醫院,沙田仁安醫院就只足夠入住六人房至十四人房,四人房都要自掏腰包;聖德肋撒的三人房亦需要自費三十元。 入住醫院除了病房收費外,主診醫生巡房,每日賠償額七百五十元,如需要其他專科醫生同時會診,每次入院的賠償額為二千三百元,即是僅足夠該專科醫生大約三日的診金。 手術費連麻醉、手術室費用,五萬八千元封頂,足夠做甚麼手術?外科專科醫生郭寶賢指,五萬八千元,相信只足夠進行小腸氣、膽囊切除、割痔瘡等小手術,一些中大型手術例如直腸切除,需要接近十萬元;另有其他醫生指,視網膜脫落手術,亦需要八至十萬元,相信標準保單的賠償難以足夠支付。 政府醫保賠償項目,亦會涵蓋一般市場產品沒有的電療和化療費用,每個疾病賠償上限為每年十五萬元,臨牀腫瘤科專科醫生莫樹錦教授指,每年十五萬元,相信只足夠支付化療或者電療的其中一項治療,加上癌症治療的未來方向主要在標靶藥物,就算賠償項目涵蓋標靶藥物,相信賠償未必足夠賠償每月一至兩萬元的藥費。 文件解釋,標準保單設計刻意將賠償額降低至稍微低於市場水平,希望讓市場上的產品容易轉移並符合標準保單的要求,此舉同時可將保費減少約百分之八,即二百五十元。 政府認為,標準保單是最低要求,保險公司可提供更全面產品供市民選擇。 政府整個醫保計畫,最終會令現時平均保費上調百分之九(三百元),增加至每年三千六百元,但亦有機會大幅增加一千五百元,增至四千八百元,增幅約四成五。文件指主要增幅在於,政府醫保有意加入放射診斷服務作為標準要求,外國經驗指公眾有機會濫用放射診斷服務,令保費大幅增加,故此政府希望以套餐形式引入放射診斷服務,亦要求市民申請索償時共同支付三成收費,以減少濫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