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因假期外出問題打僱主11歲女兒 虐兒罪成判緩刑

【on.cc東網專訊】34歲菲律賓籍家庭傭工被指遭僱主11歲女兒搶去手機後,飛腳踢對方腳跟至膝頭5至6次,以及將對方推落地至撼傷頭部。該外傭否認一項虐兒罪受審,今(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辯方求情指案發日是星期天,被告工作至下午後打算外出享受假期時,被事主要求等到其母親回家後再議,及後2人爭執期間,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裁判官聽取求情後,指出事主傷勢不是非常嚴重,判處被告監禁1個月,但准緩刑2年。

被告Padrinao, Manilyn Medina(34歲)被控於2020年10月4日,在將軍澳某私人屋苑的單位內,身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11歲女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裁判官裁決時指,接納X的證供,認為她作供可靠,盤問下沒有動搖,裁定當日事件如她所述,2人就被告可否外出一事爭論時,X搶去被告的手機,令被告不快。及後被告分別在走廊及主人房,用腳踏及推倒的方式襲擊X。雖然辯方爭議X與被告有嫌隙,才誣陷被告,但是X指出2人關係向來和睦。最終裁判官裁定被告的虐兒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單親母親,兒子在家鄉由她母親代為照料,被告則來港工作並賺錢支持家人的生活開支。案發時,被告已經替事主一家工作滿1年,據事主的母親評價,被告工作表現尚可。被告犯案出於一時衝動,事後感到後悔及有歉意,現在失去工作,需要依賴庇護所接濟維生。最終裁判官判處被告囚1個月,緩刑2年。

案件編號:KCCC 2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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