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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罪成入獄18日 今日完成服刑

【Now新聞台】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罪成,早前上訴被駁回,即時入獄18日,今日完成服刑。

原名林明樂的楊明早上離開赤柱監獄。

2020年八月,他駕駛私家車在山頂失事撞壆。法官早前指,楊明不小心駕駛罪名鐵證如山,判監18日,楊明不服刑期過重上訴,上月22日被高院駁回,維持原判,即時送到荔枝角收押所服刑,之後轉到赤柱監獄。他要停牌兩年及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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