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六高層認危害國安罪 部分將於黎智英審訊作供

【Now新聞台】蘋果日報六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們承認控罪。控方透露部分被告稍後將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審訊中作供。

六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日報五名編採人員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

除了多架警車外,現場亦有特種部隊持槍戒備。

控罪涉及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橫跨國安法生效前後,被告涉嫌與蘋果日報等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制裁香港政府或中國。

控方列舉161篇文章作為依據,指反修例事件時,蘋果日報的報道宣揚對警方仇恨,鼓勵市民參與示威。

至國安法實施首日,蘋果日報用「惡法生效」、「為自由抗爭」等為標題發布煽動刊物,又提倡「攬炒」,在疫情發生後情況仍然繼續。

被告張劍虹作為社長,會負責報紙的出版及整體運作;而陳沛敏、羅偉光及林文宗則主要負責日常編採決定,羅偉光同時負責網上新聞,而馮偉光及楊清奇則分別是主筆及英文版編緝,黎智英會與他們在午飯時開會並給予指示。

而黎智英是案中的主腦,早在2014年佔中時,已多次表明其政治立場。

他在2019年主張蘋果日報開設英文版,是「打國際線」,他本人多次到美國游說該國議員,支持制裁香港及中國,更設立Twitter帳戶與不同的外國勢力溝通,內容完全公開。

涉案期間,蘋果日報賣出逾6900萬份報紙。另外,加上近80萬人付費訂閱,亦帶來每月4000萬元收入。

6人聽取案情後,表示認罪。

控方透露部分被告包括張劍虹,稍後將出庭作供。同案的被告包括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他們表明否認控罪。

案件排期至12月1日審理,而6人的求情及判刑會在黎智英審訊完結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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