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6前高層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 張劍虹及陳沛敏將在黎智英案轉做污點證人

6名被告均表示認罪。
6名被告均表示認罪。

【星島日報報道】《蘋果日報》前高層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今到高等法院在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席前正式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辯方將會向法庭提交求情的書面陳詞,求情及判刑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才處理。據悉,張劍虹及陳沛敏將會在黎智英案以污點出庭頂證。

6人的承認案情指,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6人連同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而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他們繼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以危害國家安全。

張劍虹身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的其中一名董事,陳沛敏和羅偉光亦在2020年8月被委任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的董事。

《蘋果日報》在涉案期間共印製78,082,189份報紙,根據截至2021年6月的數據顯示,報紙共售出69,044,050份。而《蘋果日報》自創刊以來,一直以繁體中文出版,報章內容包含本地和國際新聞報道、社論、娛樂、體育、金融等不同主題,《蘋果日報》報紙在便利店和報攤等商店或賣場,以每份港幣10元的價格出售。《蘋果日報》逐漸亦通過電子渠道提供報道,由起初只提供中文資訊,直至2020年5月25日也推出英文資訊,當中包括印載字幕及評論的影像。

「appledaily.com.hk」的域名於2000年4月27日首次註冊,另在 2001年5月31日經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再度註冊,域名及後轉予蘋果日報網絡有限公司及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Apple Daily Online Limited自2011年6月9日起,成為「appledaily.com.hk」的域名擁有人及使用者,另一相關域名「appledaily.hk」繼續由蘋果日報網絡有限公司持有。

當市民輸入appledaily.com.hk時,便會主動轉到https://hk.appledaily.com,讓市民瀏覽到《蘋果日報》的電子版,按「英文」便會自動轉到https://en.appledaily.com。 《蘋果日報》亦提供應用程式,讓市民可以在Apple Store及Android Market等平台下載。《蘋果日報》網上版原先免費讓讀者瀏覽,但2019年4月引入免費會員訂閱制,令《蘋果日報》訂閱率大幅上升,截至2019年9月已有近300萬人註冊。

因大批市民註冊《蘋果日報》,它遂推出每月58元的紙本及網上版訂閱制度,市民亦可另外訂閱壹週刊及其他台灣《蘋果日報》的資訊。2019年10月已有近80萬人付費訂閱,為《蘋果日報》每月帶來4000萬元的收入。《蘋果日報》當時亦利用Facebook,Instagram,Youtube, Twitter及Telegram,發布其資訊及文章的網址,而市民大眾可不受限制地使用該些社交平台。

6人期間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一同串謀營運《蘋果日報》,以紙本及電子形式發布煽動刊物,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除此之外,《蘋果日報》所載有的文章及資訊包括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黎智英案早前有關聆訊中透露,將於12月1日開審的黎智英案將有暫定有6名污點或特赦證人出庭頂證,當中包括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

《蘋果日報》前高層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主筆楊清奇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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