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隧道貼海報 女工程師管有物品圖刑毀罪成候判

【on.cc東網專訊】女工程師涉於2019年10月在九龍城1條行人隧道內夥同他人張貼海報,在事隔逾2年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或摧毀財產罪。她早前不認罪受審,至今天(12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梁雅忻將她還押至本月16日判刑,期間會為她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28歲被告譚雯雯,被控於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31號至379號行人隧道內,管有1支噴膠、1盒牆貼紙、2卷膠紙、1把剪刀、1把鎅刀、7個口罩及3支雙頭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香港政府隧道內的牆壁。

裁判官裁決指,本案主要是依賴環境證供,警員在被告身上搜出控罪列出的物品,能夠用作於破壞。辯方質疑拘捕警員的證供,指被告逃跑時的跑動方向有矛盾,裁判官則認為該警員的作供無問題,不論被告的跑動方向,均是屬於跑動中,該警員見到被告跑動,於是上前截停。裁判官指被告供詞有不脗合證據的地方,因為其自辯稱該噴膠是全新的,但經裁判官仔細檢查後發現噴膠有舊痕迹。裁判官在全盤考慮後,拒絕接納被告證供,並根據當時情況和環境,找不到原因解釋當時被告跑動及管有控罪所指物品,因此裁定被告管有的物品是可用於或意圖破壞相關行人隧道,並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KCCC 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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