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掟五星旗入垃圾桶判囚4個月 官斥被告悔意流於表面

被告彭子健今於九龍城法院被判囚4個月。

兼職補習老師被指於去年7月1日,在黃大仙將豎立在路旁的3幅五星旗扯下玷污。事後他被控1項侮辱國旗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早(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指被告悔意流於表面,被告當日將不屬於自己的五星旗扯下,捏成一團及扔進垃圾桶,態度輕藐和鄙視,即時監禁是難以避免。

控罪指,23歲被告彭子健於2021年7月1日,在黃大仙毓華街與毓華里交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3幅五星旗。

裁判官莫子聰今判刑時,指被告經審訊後定罪,欠缺悔意,被告求情信中表達的悔意亦流於表面,雖然稱理解尊重五星旗的重要性,但被告卻沒有承認罪責。莫官續指,案發當日於7月1日,被告當日將不屬於自己的五星旗扯下,捏成一團及扔進垃圾桶,被告態度明顯輕藐、污衊、嘲弄和鄙視,亦可能引起衝突。

案件編號:KCCC 359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