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私營醫療 料1800診所須領牌

規管私營醫療 料1800診所須領牌

【經濟日報專訊】DR醫學美容輸液奪命事故發生4年多,港府終草擬法例對診所引入牌照規管保障病人,估計最少1,800家診所要申領牌照,而進行7類高風險程序的日間醫療中心,包括做白內障、洗血及化療,更要符合通風、電力等要求。 有醫學會代表指醫療中心或要花數十萬元改裝才能符合要求,恐掀加價潮,部分醫療保險恐亦難賠足。 少於3至5名醫生診所 可豁免 港府下周二將《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根據食衞局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當局擬就私營醫療處所分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以及日後新出現醫療科技的衞生服務機構,各設牌照登記制度;當中少於3名至5名醫生、牙醫自行營運及執業的小型診所,或由一名醫生負責2間至3間的診所均可獲得豁免。 7種高風險醫療程序 亦須申領 至於處理內窺鏡、化療、血液透析等7種高風險醫療程序的處所(見表),則被界定為日間醫療中心,日後需申請相關牌照。據了解,局方已委託醫學專科學院,為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的處所設核心標準,同時正制定就該7種高風險醫療程序下的處所不同要求及規格等,包括特殊通風系統要求及應急電源等。 文件指,日後所有受規管的持牌私營醫療機構需有持牌人及醫務行政總監。據了解,新例將就持牌人及醫務行政總監列明權責,一旦出現嚴重違規事項,視乎情況二人或均需負上刑責。針對現行連鎖式醫療診所,新例容許一名於本港有10年或以上註冊的醫務行政總監,管理轄下所有診所,惟需下設醫學顧問委員會處理臨床醫學決定。 局方料今年上半年將新例提交向立法會審議,據悉條例通過後將設過渡期,亦會分階段實施,私院及日間醫療中心先行。此外,在美容院進行診斷及高風險程序,亦受此例監管,美容院提供此例規管的醫療服務須有獨立處所及進出口。 醫學會義務秘書林哲玄指,新例推出後,尤其進行白內障手術等日間中心或需提升診所規格,基本成本都數十萬元,料會有加價潮,「屆時保險亦做不了」。醫學會副會長、香港腎科團隊主席何仲平稱,支持港府就洗腎中心制定標準;惟現時制定標準的醫專中,無任何腎科中心代表,擔心屆時所訂規格過嚴,要重整診所或需轉嫁成本到病人。
更多經濟日報網站內容, 請登入hk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