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用假「安心出行」進灣仔入境大樓 23 歲女文員判罰 80 小時社服令

認用假「安心出行」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判罰80小時社服令
認用假「安心出行」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判罰80小時社服令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被指在當天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 23 歲女文員認罪,周五(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政府因疫情嚴峻而推出「安心出行」,藉程式追蹤感染個案以盡快阻截社會傳播鏈,保障公眾健康安全。被告用假程式,令政府不能有效達致協助市民抗疫目標。但考慮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誤信網上資訊,擔心「安心出行」存有私隱風險而用假程式,現已感自責內疚,相信被告因一時愚昧犯案,相關報告亦正面,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足以反映控罪嚴重性。

辯方:「安心出行」措施已取消

重犯機會「非常之非常之少」

本案有 5 名被告,周五被判社會服務令者,為 23 歲女文員伍敏怡,於 2023 年 2 月 3 日認罪。辯方當日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年僅 22 歲,因本案被辭退,是她大學畢業後首份工作。辯方周五進一步求情指,「安心出行」已於今年取消,「所以再犯機會,係非常之非常之少」,又指事件已令被告得到教訓,干犯其他法例機會細。

案情指,案發日入境處職員要求被告展示「安心出行」二維碼,惟職員發現被告所展示介面,缺少一個圖示,懷疑她使用虛假應用程式,遂轉交上司處理。另一職員檢查後揭屬虛假程式,最終報警。案情又指,被告使用虛假程式進入大樓,屬於政府處所的「侵略者」。

5 人被控在灣仔入境大樓

侵入公共機關物業單位

5 名被告依次為莫冠恒(45 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 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 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 歲,文員)及文劍偉(29 歲,運輸工人),各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指他們於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除伍敏怡認罪外,其餘 4 人不認罪受審,其中黃梓軒在今年 2 月 15 日被裁定表證成立,將在 3 月 30 日裁決。

「安心出行」今年 1 月正式停運

翻查政府新聞公報,政府宣布 2022 年 12 月 14 日起撤銷強制市民須掃「安心出行」二維碼要求,同月 24 日取消「疫苗通行證」要求。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亦在 2023 年 1 月 8 日宣布,「安心出行」系統正式停止運作,程式亦不會再更新。

案件編號:ESCC209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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