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被上司性侵的經歷後,她跳樓明志——林于仙案後,權勢性侵得到重視了嗎?

「一個精緻的女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在這裏,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

這些文字出自過世的作家林奕含所撰一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2020年7月3日,當時29歲的林于仙在臉書貼文引用了這兩段文字,以千字文控訴將近三年前,一位廖姓前主管性侵她。發文數小時後,她從任職的新北市衛生局頂樓一躍而下,當場死亡。

由於林于仙以死明志的手段激烈,加上廖男在長照界頗有聲譽,他擔任執行長的物理治療所還承接新北衛生局標案,他的身分馬上就曝露。廖男及妻子後續透過媒體釋出消息,讓案件一度錯綜複雜。林于仙家屬提告後,新北地檢署認為證據不足,給予廖男不起訴處分;家屬則認為有補充證據,並指檢方應依「權勢性交」方向調查,提起再議,經高等檢察署發回地檢署偵查。

2022年初,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廖男,全案已送到新北地方法院,等待第一次開庭審理。今年7月,監察院也調查此案並作出報告,認定新北市衛生局在約談林于仙的程序有誤,糾正新北市衛生局。

這兩年來,家屬與婦女團體曾開過數次記者會,除要求社會正視「權勢性交」的問題,也要求主管機關調高「權勢性交」罪的刑度,嚴懲利用權力關係性侵的加害者。不過,根據記者調查,權勢性交案件在司法上數量少、起訴率低,專家學者多認為,由於受害者在權力關係下「被迫的同意」,導致案件很難被發現與定罪。

林于仙雖已逝世,無法再為自己辯駁,但親友透過司法過程,用她生前的種種跡象,試圖拼湊當初的真相。林于仙胞兄小林一路為她發聲、打官司:「我一開始無法理解,為什麽妹妹不說出來?現代社會中解決方法很多,進到司法程序我才知道,從一開始就錯了,對方有權有勢有話語權,妹妹只是小職員,出事了沒報警。就算她還活著站出來揭露,又有誰會相信她,站在她這邊呢?」

林于仙生前的生活照。
林于仙生前的生活照。

林于仙案

「我剛進去那個單位的時候,106年9月18日,……那天○○○喝醉住在治療所裏,隔天起來,……剩下我跟他在一起,他在廁所一直不舒服要吐,叫我過去幫他,他就突然抱著我,跟我講說他很累,他跟我說再一下下就好,我說我不要,他就把我拖出去客廳,……我跟他耗了1個小時,我整個人都全身快沒力了,他得逞了,完事他穿上褲子,說他跟他家人有約,要跟他全家人騎腳踏車去玩,我不敢講啊?我要怎麼講?我要跟誰講?...... 我覺得這件事情很髒,如果他真的對我負責,這件事情就不髒了。」

2020年,林于仙遭匿名檢舉私生活不檢,在受任職單位主管約談時,崩潰說出了上述這段話。

回溯到2017年性侵事發後兩天,林于仙在臉書發文表示「暴瘦」,後續也有就診紀錄證明她身形突然消瘦。她不斷在臉書及Instagram以負面的文字抒發情緒,像是「膽怯又軟弱」並遮著嘴的照片,「我克制想全盤托出的衝動、人生最想殺死自己的一天,讓這個秘密陪我們帶進棺材」等文字。

隱藏了巨大秘密的她,身心受創。

「我知道很多人愛我,但我恨我自己,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2020年7月3日,林于仙在個人臉書發出千字文,控訴已婚的廖姓前主管性侵,並從衛生局頂樓一躍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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