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睇中醫實赴跳舞班 民政署主任行使虛假文件判160小時社服令

請假睇中醫實赴跳舞班 民政署主任行使虛假文件判160小時社服令
請假睇中醫實赴跳舞班 民政署主任行使虛假文件判160小時社服令

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3度欺騙該署,聲稱要在工作期間申領「應診假」去看中醫,實際卻去參加跳舞中心的舞蹈班,最終被揭講大話,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她早前承認其中3罪,另外3罪獲不提證供起訴,今早(2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41歲女被告傅申自2002年入職政府,從事二級行政主任,直至案發時是署理高級行政主任,負責為黃大仙區議會提供秘書支援,其作為政府特許公務員,在工作時間以到診所看病為由,申請離開工作崗位。被告分別於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間其中3個日子,向上司提交「申請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報稱於3個有關日子的下午,要到郭醫堂中醫診所求診。事實上,被告在該段時間,求診之餘,還到銅鑼灣一間跳舞中心參加舞蹈班。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的公職生涯表現出色,曾被上司譽為「明日之星」,但已因本案而斷送大好前途。今日求情則指,被告因為工作壓力及與上司摩擦,出現精神病才犯案,本案已令被告的工作及聲譽受損,可算付上代價。最終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CCC 2356/2021

案情指,被告傅申從事二級行政主任,直至案發時是署理高級行政主任。
案情指,被告傅申從事二級行政主任,直至案發時是署理高級行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