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展寰稱日後審批電纜橋等設施將制定相關防火標準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6月21日傍晚元朗中電的電纜橋起火的事件。根據中電早前向機電署提交的最終報告,相信是電纜橋內的光管故障起火,火種跌落下方通訊電纜,再蔓延到通訊及高壓電纜,沒有證據顯示事故是由電力保護系統、天氣、人為破壞或不正當行為引起。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政府非常關注事件,當年消防處和屋宇署審批興建電纜橋時,有考慮對公眾安全的影響,符合防火要求,但電纜橋並非民居或商業樓宇,亦沒有起火的歷史先例,因此當年沒有考慮保障電力可靠性的因素,當局日後審批這類設施時會制定相關標準,例如要求在電纜塗上防火塗層,加裝花灑滅火系統等。 中電輸電及供電業務部高級總監張寶中表示,中電採購的電纜橋光管時,有按照業界的安全規格,亦有定期保養,對上一次於去年11月進行檢查時都一切正常。他又說,當時火勢非常猛烈,電纜橋內部內已燒毀,要確定起火原因有很大挑戰,因此用了「排除法」找出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