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區域或地區組織可多於一個形式組成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區域組織或地區性組織要嚴格按照《基本法》有關規定,組成方面可以多於一個形式,除了選舉產生,委任、間選都可以,不同形式互為補充,看來中央很關心這個問題,特區政府亦積極進行,他相信很快有定論。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在深圳會見香港社會人士,並聽取特區政府有關近期施政及開展區議會等地方行政檢討情況的匯報。 譚耀宗出席一個活動後說,除了選舉產生的成員,有其他辦法都是好事,組成比例留待特區政府研究,以吸引更多各方面人才。他不認為恢復委任制會削弱民意授權,選舉以外的方式亦可代表社會不同階層,發揮地區工作的作用。 另外,對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間表,譚耀宗表示,特首已經表明有需要立法,聽説當局已經積極準備,當準備好就可以開展工作,具體時間留待特區政府宣布,他相信不會等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