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夥食環巡查旺角油麻地食肆 8處所違規9客未掃安心遭票控

【on.cc東網專訊】為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旺角警區牌照組、反三合會行動組、雜項調查隊、西九龍機動部隊、警犬隊,聯同食物及環境衞生署人員,昨日(17日)晚上約8時突擊巡查區內多間處所,以確保處所負責人及顧客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行動中,人員發現花園街3-5號一食肆、花園街5號一遊戲機中心及西洋菜北街159號一酒吧,分別有一名25歲男子、一名16歲男童、一名31歲男子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在進入處所前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油麻地分區軍裝巡邏小隊聯同食物及環境衞生署人員,同日晚上約7時突擊巡查區內多間食肆,其間發現彌敦道483-485A號一食肆及吳松街143號一食肆,分別有年齡介乎20至24歲的1男3女,及2名年齡介乎23至24歲的男子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在進入處所前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廟街17號、廟街29-35號兩間食肆餐枱相隔距離不足1.5米,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會向負責人發出傳票。

再者,有關處所負責人沒有確保場內顧客使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的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會向該些負責人發出傳票。

警方呼籲市民遵照法例規定使用「安心出行」,齊心抗疫。若有處所違反規例中有關「安心出行」的措施,其負責人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有關餐飲業務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翌日下午6時正至第二天上午4時59分停止提供堂食服務,同坐一桌的人數不得多於2人,為期14天;遊戲機中心牌照則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後的翌日起停業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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