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洲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 41歲女子涉4宗罪被捕

警長洲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 以涉4宗罪拘捕41歲女子
警長洲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 以涉4宗罪拘捕41歲女子

警方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一名41歲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長洲分區特遣隊人員今日下午在區內進行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於長洲中興海傍街發現有人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於是上前截查,並拘捕一名41歲姓凡女子,她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同時扣查了一部懷疑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警長洲打擊電動可移動工具-41歲女子涉4宗罪被捕/32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