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騙互助社兼賭外圍 認罪後被革職 司法覆核被拒受理

【on.cc東網專訊】加入警隊32年的前警長,在3年間隱瞞自己逾100萬港元的債務,屢次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貸款共約45萬港元,更非法投注外圍馬。他於去年承認3項欺詐及1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被判社會服務令。警隊於去年11月決定將他革職,不向他發放任何退休福利。他不服決定,於今年6月底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原訟庭法官高浩文今天(27日)頒下判詞,拒絕發出司法覆核許可受理案件,並下令前警長須支付訟費。判詞指申請人逾期提出訴訟且無合理解釋,亦無就案件提出任何可爭辯理據。

本案申請人李鴻發(52歲),將香港警務處及公務員事務局列為擬答辯人。據判詞指,申請人去年承認3項欺詐及1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於同年2月9日被法院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因應關定罪,考慮是否作出懲處。助理處長可行使權力,將申請人革職並不發放退休福利。法官指助理處長作決定前,曾邀請申請人可找代表提出抗辯,最終於去年11月通知申請人要將他革職。申請人於同月及今年1月分別向警務處處長及行政長官發信要求推翻決定但均被拒,遂於今年6月27日提出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指申請人興訟時,已明顯超過提出覆核申請的期限,且沒有就延誤一事作任何解釋。申請人亦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的司法覆核理據,法官亦看不到警方作決定時有任何明顯的法律錯誤。法官最終認為案件並無任何合理成功機會,故拒批司法覆核許可。

案件編號:HCAL 54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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