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斥強制舉報虐兒最高囚3月太輕 政府:專業者監1日懲罰大

議員斥強制舉報虐兒最高囚3月太輕 政府:專業者監1日懲罰大

近來香港虐兒案頻生,政府去年成立跨局工作小組探討立法強制舉報虐兒個案,規定相關專業人士如教師、醫生當合理懷疑兒童受到嚴重傷害時,需在合理時間內向警方舉報。立法會今(14日)討論相關建議時,有議員認為目前訂立的最高罰則太輕、對於虐兒程度需否舉報的分級亦太複雜,勞福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指對專業人士而言即便時監禁一天,對他們的懲罰也很大,又指有些個案或未到強制舉報的程度,因此才會分級,協助專業人士判斷。

議員田北辰表示,3級制太複雜,即第一級為強制舉報類別的個案、第二級為懷疑兒童有遭受傷害的危機或可能會受到傷害的個案、第三級為須關注及進一步了解的懷疑虐兒個案,他指可能「拗邊級都有排搞」,建議政府可直接分為2級,及緊急及非緊急個案。孫玉菡指或有個案未達到強制舉報的程度,因此需分3級去處理。田及議員容海恩也指目前建議的最高罰則只有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港元,但參考其他國家的刑罰均有3到5年,質疑是否太輕。孫回應指,參考了香港其他法例後認為監禁3個月合理,且對專業人士而言,監禁一天的懲罰也很大,因他們可能會失去專業資格。

針對孫玉菡的回應,田北辰在會後指認為監禁3個月足夠是「匪夷所思」,因外國相關條例的基礎是監禁5到6年,又指孫所稱的即便監禁一日,對專業人士的力度也十分大的講法不合理,因香港「人人平等」,孫的講法令人覺得對「專業人士就要輕手啲,其他人坐幾多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