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稱未舉報虐兒罰則低 孫玉菡:已和其他法例看齊

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關注,舉報虐兒設三級制令業界無所適從,最高三個月監禁的懲罰阻嚇力亦不足。 實政圓桌的田北辰以及社福界議員狄志遠都指出,在三級舉報機制下,從業員對個案是否屬第一級強制舉報類別有疑惑,擔心會影響舉報工作的成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三級舉報機制可以鼓勵相關從業員以自願形式通報懷疑受虐個案,而嚴重虐待情況必定屬於強制舉報範疇,預計未來舉報個案數字會上升。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質疑,新機制下最高三個月的監禁較其他國家的罰則低,認為阻嚇性不足。她又指,機制規定舉報者應在「合理時間」內進行通報,用詞太過含糊,或會令受虐兒童未能得到及時保護。 孫玉菡回應,參考香港目前有關知情不報的刑罰,監禁三個月其他條例的做法是與其他法例「睇齊」。他又指,受機制管束的人士,大多為專業從業員,包括社工及教師等,為保障自身前途及專業資格,相信目前懲罰已夠阻嚇性。而「合理時間」亦是本港法例中常用原則性用詞,容許舉報者可更彈性通報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