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賭博|周焯華案溫州判刑!36名被告罪成 港人女骨幹張寧寧囚7年

澳門太陽城集團董事周焯華(洗米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骨幹成員所涉及的3宗案件,於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合併審理一審宣判,36名被告被判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成,判處1年3個月至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罰款5萬元至300萬元不等;其中1人表示要上訴。

澳門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董事周焯華(另案處理)在澳門賭場承包賭廳一案,港人女骨幹成員張寧寧被控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法院裁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罰款80萬人民幣;另外35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至7年半至不等的刑罰,罰款5萬元至300萬元不等。

法院指張寧寧、彭浩受周焯華指使

法院認為,張寧寧、彭浩受周焯華指使,在境內成立公司,接收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在境內收取賭資、賭債及營運管理;另外多名被告的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且情節嚴重。法院又指,張寧寧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買賣外滙,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

在宣判後,張寧寧等35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决,不上訴;另一名被告當庭表示要提出上訴。至於供犯罪所用的財物、賭資、違法所得收益及孳息,予以沒收及上繳國庫,而尚未追繳到案的則繼續追繳。

周焯華自去年11月被捕後,一直羈押候審。據澳門媒體引述葡文台報道,澳門檢察院起訴周焯華非法博彩、領導犯罪集團、欺詐、洗黑錢等289項罪名,並在上周二(20日)在澳門初級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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