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漢二胡拉《榮光》獲脫無牌演奏罪 官自行覆核推翻裁決

【on.cc東網專訊】六旬退休漢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時,被警方票控無牌演奏樂器。被告不認罪,案件本周一(22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談立豐當時指控方沒提供證據顯示被告有否獲得警察許可,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毋須答辯兼得500港元訟費。裁判官翻查相關法律條文後,今天(26日)開庭覆核自己當時的決定,裁定本案表證成立,並將案押後至9月2日續審,屆時直接開展辯方案情。

68歲被告李解新,報稱退休人士,傳票控罪指他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分至29分之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的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奏玩二胡。

裁判官指,本案牽涉的傳票控罪屬於牌照許可證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94A條,有意利用任何例外規定或豁免或限制的人,均有責任舉證證明上述事宜。套用在本案,即辯方也有責任證明與警察許可的相關事宜,因此決定撤銷自己當日的決定。

案件編號:WKS 72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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