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電競手與5人涉藏白電油 今改控串謀參與暴動及交替控罪

被告之一張浩輝。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張浩輝。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3歲職業電競選手與5名男女於去年10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同一單位被捕,警方在單位內疑搜出5罐白電油、購買部分石油氣的收據、打火機、玻璃樽及布條等可疑物品,6人原被控1項串謀縱火罪,控方今改控為一項串謀參與暴動罪,以及交替控罪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六人否認控罪,惟控方被辯方投訴開案陳詞連補充文件一共有三份,要求控方簡潔清晰地準備「一份過」取代該三份文件,控方一度指三份文件較為合適,反駁指濃縮成一份會較混亂。沈小民法官聞言即指:「點會亂呢?平時都係一份架咋麻!」,「你點可以咁做野架!上星期已經話修改控罪」,「法庭啲時間咪俾你嘥囉!」,遂要求控方在半小時內即時併湊一份開案陳詞。

6名被告否認控罪及交替控罪後,辯方律師指出控方準備的原訂控罪開案陳詞及補充文件一共三份,希望控方在修訂控罪後把三份合併成一份,好讓各方更易跟進並聚焦議題。控方伍家聰大律師反駁指以原訂控罪開案陳詞及補充文件一共三份的方式較為適合,反而合併成一份會更亂。沈小民法官聞言即指:「點會亂呢?平時都係一份架咋麻!」,「琴日到今日有成日時間做咩唔做呢?」,「你點可以咁做野架!上星期已經話修改控罪」,「法庭啲時間咪俾你嘥囉!」。

沈官又指:「唔好咁樣嘥大家時間,你諗一諗點做啦!我唔想成個下晝咁樣嘥曬」,而預計案件需處理的事務繁多,更或會令審訊時間比預定時間漫長,故要求控方即席合併一份單一的開案陳詞,「手寫都唔緊要!你讀完先整一份交比法庭存檔就得!」,「半個鐘應該做得到!」,遂休庭半小時讓控方準備開案陳詞。

23歲職業電競男選手張浩輝、21歲男學生胡凱富、21歲男文員陳子斌、25歲女文員蘇美莉、17歲女學生李盈莉、24歲無業男子沈卓勤,現被控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一同串謀參與暴動。6人的交替控罪則指他們在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一同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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