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修例決議案 強積金計劃成員將有更多元投資選項

立法會通過決議案,修訂強積金計劃規例,將中央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加入規例所訂的「獲豁免當局」名單,便利強積金投資於由中央人民政府及相關銀行所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有關債券具重大投資潛力,並具備穩定及有助分散風險的優勢,能為強積金計劃成員提供更多元的投資選項及穩健回報。 他又表示,有關修例措施與當局一直推動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政策方向一致,亦將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