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與科技園公司進行為期半年電動可移動工具試驗

運輸署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進行為期6個月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本月23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白石角一段介乎港鐵大學站至香港科學園長約3公里的單車徑,試驗兩種工具,包括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先導試驗目的是透過這兩種主要電動移動工具,在單車徑上往來工作地點至主要交通樞紐之間作短途出行,取得更多運作經驗。 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歡迎計劃,認為路段合適,作為先導計劃讓科學園人士使用作上下班,亦可以接駁到港鐵站。他又說總會亦有提供培訓,提醒使用者要注意事項及技巧,例如哪些地點是起點及終點,要落車及行人過路處等。而使用者需要戴頭盔,使用的工具要合乎規格,在單車徑指定範圍安全使用,速度定於最高時速25公里,而總會建議定下最低時速為10公里。 他說,相比起其他地區,本港使用這些工具比較落後,大部分歐洲及美洲城市,東南亞的新加坡及南韓等已合法化。他認為本港有足夠背景條件,令到工具普及使用至市區,但需要更多配套,包括更多單車徑,因為估計如能合法化,會在單車徑使用,但本港的單車徑未能深入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