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顛覆案初級偵訊 官准鄒庭上播六四集會影片

鄒幸彤今於初級偵訊上播放六四燭光集會影片。
鄒幸彤今於初級偵訊上播放六四燭光集會影片。

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於今年5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撤銷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解除其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之決定。原訟庭上月裁定她勝訴後,羅官下令撤銷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並應鄒幸彤要求、將今天(2日)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的初級偵訊以公開形式進行。鄒表示「無可能認罪,追求民主無罪」後作供,並在庭上播放屬控方證物的不同年份的六四集會片段。控方關注片段與案情的關係,指「好似有一個平台,喺法庭播呢啲片畀大家睇」,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最後批准辯方繼續播放片段。聆訊下午繼續。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7歲、大律師)。控罪指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案件早前進行交付程序時,由破產管理署代表的支聯會公司表示沒有答辯意向,李卓人及何俊仁擬不認罪,只有鄒幸彤要求進行初級偵訊。鄒幸彤今天在初級偵訊作供指,她在支聯會解散前擔任副主席,有別於本案另外2名被告李卓人及何俊仁,她首次接觸支聯會是小學時期,母親帶她到維園參加燭光集合,她形容自己是受支聯會影響長大的人。又指最早時期的自己微不足道,只是「幾萬粒燭光其中之一」,只知道「哥哥姐姐咁好,為國家企出嚟」但卻慘遭殺害,她受現場氣氛感動,很想了解至底何事令全場人有共同傷心、憤怒的情緒。

辯方播放多段六四集會相關的片段,包括2001年制作的六四事件回顧、2019年制作的香港歷年社運回顧、2014年讀出六四死難者名字及獻花、1997年司徒華致悼詞等等。鄒看過片段後哽咽表示「好好彩歷史有紀錄,啲片喺要畀最多人睇到」,又指2019年時沒想過這會是支聯會在維園最後一個集會。控方在片段讀出死難者名單時打斷辯方案情,表示關注片段與案情的關係,又指暫時見不到要播片的原因,認為法庭依賴該些片段的謄本即可,關注在庭上播放會構成宣揚目的。裁判官指該些片段證據是控方依賴及提出,被告有權就控方證據作供。辯方回應指六四集會是支聯會的重要項目,播片段是要引證組織沒有一個環節鼓勵他人使用暴力,但控方對此說有保留,裁判官批准辯方繼續播放片段。

案件編號:WKCC 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