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法例清晰 不容許以謠言致不信任或憎恨政府

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理事,早前被裁定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各被判囚19個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非常尊重法庭的判決。 鄧炳強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法例很清楚,若純粹批評政府是沒有問題,是想政府好、給予政府意見,政府無任歡迎。但如果用謠言或宣傳語句,目的是造成不信任或憎恨政府,可能會導致國家安全構成危險、社會不穩,甚至危害政權,這些便不容許。 他又說,社會上有許多人想利用這些方法作出煽動,但又不想付上刑責,便指控法例不清晰。他強調法例很清晰,只是有些人刻意模糊化,希望坐享漁人之利。 被問到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事件的最新進展,鄧炳強說,事情非常簡單,陳同佳願意到台灣接受刑責,但台灣基於政治原因,不願意讓陳同佳前往投案。他認為,台灣當局因政治抹殺公義,是非常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