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稱在港實施《銷售公約》可促成更多交易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表網誌,表示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為國際商貿中心;而在國際貨物銷售方面,今年9月已在立法會通過相關條例,以在香港實施《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即簡稱《銷售公約》,預計約在明年第3季生效,希望各企業和他們的法律顧問,可為這套新的法例作好準備。 鄭若驊說,儘管《銷售公約》早於1988年已在中國生效,但現時在香港仍然不適用。為配合國際做法和國家《十四五規劃》,將《銷售公約》適用於香港是最符合利益。 她說,《銷售公約》現時有94個締約國,而香港按貿易總值計,20大貿易夥伴中,過半數的國家也是《銷售公約》的締約國。香港的企業需要熟悉並能夠採用《銷售公約》作為其貨物銷售合同的指導規則。 她又說,除《十四五規劃》外,一帶一路倡議亦是國家推出的另一項重要政策,現時有大約45%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也是《銷售公約》的締約方。因此,將《銷售公約》擴展到香港,可以讓一套統一法律來規管本港企業的大部分國際貨物銷售交易,從而提供更多確定性和可預測性,促成更多交易。將《銷售公約》延伸至香港,會鼓勵更多執業者提升處理國際貿易爭端的能力,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