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屋不合心水稱要「一鑊熟」脅警 地盤工認藏武器候判

【on.cc東網專訊】地盤工所住天台屋被屋宇署下令清拆,申請公屋又3次配屋都不合心水,致錯失最後上樓機會。他為上樓自行報警,聲稱要用自己及妻兒性命脅迫署方。警方接報到場後,他更拿刀指住警員,表示「無屋住,攬住一鑊熟」幸好最終未釀成悲劇。這名地盤工人今天(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斥責被告,指利用威脅官員去達成目的,只會破壞公屋輪候程序,對他人造成不公。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至1月21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據案情指,本案被告蔡崇樟(43歲)是輪候入住公屋申請人,案發時他已經3次獲得安排上樓,但均覺得單位不合心意而拒絕。去年12月22日被告主動報警,表示要警方幫助他去獲房屋署配屋,否則他與家人一起自殺。當警員到場後,被告從廚房取出一把長刀,指向警員並喊道:「無屋住,攬住一鑊熟!」及後警員成功安撫被告放下利器,並將其拘捕。

辯方律師今求情指,被告於內地出生,來港與家人團聚後,一直從事地盤工作。他與妻子育有3子,分別為10歲、7歲及1歲半。被告母親及妹妹同住一間其母親自置的單位,而被告、妻子和孻仔則住在該單位上的天台屋。惟前年屋宇署要求清拆該天台屋,被告遂申請公屋,首2次獲分派柴灣及觀塘公屋,但被告嫌遠而拒絕,到第3次分派則嫌回家要行斜坡,不便兒子生活而拒絕。律師指被告是受酒精影響才犯案,事發後他已接受配屋安排。主任裁判官就斥責被告,指其行為會破壞政府政策程序的公正。

案件編號:ESCC 28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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