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違防疫令負責人被檢控 31名酒客及職員罰款

【on.cc東網專訊】為減低新冠病毒在社區傳播,食環署昨日至今日凌晨(11日至12日),繼續連同警方在各區巡查23間酒吧或酒館及505間餐飲場所,行動間向12名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其中1人為酒吧負責人;另向45名顧客或員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31人來自酒吧。

此外,有11間餐飲場所須禁止晚市堂食,並須限2人一枱分別為期3天、7天及14天。署方提醒顧客進入舉辦宴會活動的餐飲場所,須持快速抗原測試或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無染疫證明。

有關人士必須嚴格遵從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及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等規定及指示,當中包括「疫苗通行證」中「紅碼」及「黃碼」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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