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與醫生夫涉偷逾1,600元食品案開審 裁判官觀片段指被告非掃描所有貨品

被告趙名宇(右)與莊慧敏。資料圖片
被告趙名宇(右)與莊慧敏。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醫院管理局女高層與夫婿男醫生今年4月涉嫌於黃埔超市偷竊逾1,600元食品,他們同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超市保安員供稱,在自助收費機附近留意到兩名被告購買的貨品數量多而且價值不菲,判斷「容易有啲事情發生」,而當中確實有一盒海膽無掃描條碼。他尾隨二人離開並要求出示單據核對,發現其中10件貨品尚未付款。

案件由裁判官梁雅忻處理,控方代表為大律師李倩文,男醫生及女高層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大律師布喜后代表。永旺百貨公司超市保安員陳行舉(音譯)供稱,他負責在公司巡邏和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他續指,公司有3種付款方法,包括到收銀機付款、使用自助付款機及經手機應用程式,掃描貨品條碼後在網上付款,若選擇第二種方法,條碼必須對準掃描器,系統方有紀錄。

陳案發當日穿便衣當值,看見女被告莊慧敏推著裝有貨品的手推車到17號自助付款機前,男被告趙名宇在其身旁。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趙負責把貨品掃描,而莊則將物品入袋。陳稱他原本在包裝檯上低頭看電話,但二人的貨品數量多且價值不菲,「尤其西瓜咁巨型」,故加強注意。陳看到一盒貴價海膽、西瓜和蜜瓜未經掃描,根據其過往經驗,「顧客想做咩都會知」,認為「容易有啲事情發生」。

陳於是尾隨他們到停車場並表明身分詢問,二人回應「有俾錢」。陳遂邀請他們返回百貨公司保安室出示單據核對,經檢查發現其中10件尚未付款,與掃描器紀錄一致。陳通知上司後報警處理。

47歲男子趙名宇及48歲女子莊慧敏同報稱為醫生,被控在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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