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容家屬探訪臨終病人 須提供24小時內陰性證明 康復者可豁免

醫管局容家屬探訪臨終病人 須提供24小時內陰性證明 康復者可豁免

醫管局今日(12 日)公布公立醫院恩恤探訪的新安排,在可行情況下,家屬只要持有 24 小時內快測抗原陰性檢測證明,可在穿著防護裝備下探訪臨終病人,訪後須醫學監測七日,康復者則可豁免有關規定。若未能提供檢測證明,家屬須在探訪後即時接受測試。

另外,本港昨日再多 16 名新冠肺炎病人病情轉為危殆,累計至今共有 58 名病人在深切治療部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