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頤花園11座1人被揭違強檢令 收定額罰款通知書

新蒲崗采頤花園11座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資料圖片
新蒲崗采頤花園11座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3日)聯同黃大仙警區和衞生署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新蒲崗采頤花園11座進行執法行動。

行動共檢查了326名受檢人士。當中,一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她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她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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