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開戶設最低額涉歧視窮人

銀行競爭大,同業不時推出新優惠搶客。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不少銀行對開新戶口有最低存款要求,而戶口結餘低於某金額會或被每月扣取收費。平機會主席周一嶽認為,開設銀行戶口設最低存款要求屬歧視窮人,但商業市場有自由,現時亦無貧窮歧視條例,「若因為窮而不服務就是歧視,但若因存款不足某金額而額外收費,窮人可自己決定。」 現時多家銀行設有不同的最低存款要求,滙豐銀行回覆,開新基本儲蓄戶口要有二千元,三個月平均結餘不足五千元,會收取五十元費用,但長者、十八歲以下人士、綜援或傷津者、自稱低收入人士等,可豁免收費及開戶金額要求。 東亞銀行則回應,只需港幣十元,即可開戶,過去一個月內帳戶的平均每日總結餘不足五千元存款會收五十元月費,但對低收入人士則不設最低存款額。 星展銀行指於去年十一月聯同廿一家銀行簽署公平待客約章,豁免不動戶收費,開新「非綜合理財戶口」無最低金額要求,但最低結餘少於三萬元會每月收費五十元,應付及維持戶口的必須行政開支,但將研究減費可行性,而長者、綜援戶、殘障人士及入息低於強積金供款者等均獲豁免服務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