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涉煽動案再訊 被加控欺詐將轉區院審

【on.cc東網專訊】藝人阮民安涉嫌在社交網站發貼文咒罵法官及嘲笑警員的死傷事件,又涉嫌與前妻胞弟以眾籌為名,將部分款項作私用。2人於今年2月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阮的前舅仔獲准保釋候查,阮則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天(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煽動罪,及新增一項欺詐罪,指控阮及其妻子借賣曲奇資助暴動案被告為名、詐騙為實。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並於6月7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修訂控罪指,41歲被告阮民安,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新增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張倚雯藉作欺騙,即向其他人虛假地表示,一名識別為「A」(別名「A手足」或「A小妹妹」)的19歲少女被控暴動罪;A將由2021年11月15日起就暴動案受審2星期;及售賣A製造或配製的曲奇所得收益將用來資助A,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其他人付款至黃天昊在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所持名下帳戶,導致阮民安及/或黃天昊獲得利益,或導致其他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WKCC626/2022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