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朗昇涉衝紅燈案被裁定罪成 罰款2000元

西九法院 記協主席陳朗昇到西九法院提堂 陳朗昇
西九法院 記協主席陳朗昇到西九法院提堂 陳朗昇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7月在新清水灣道涉嫌駕車衝紅燈,被控一項「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罰款2000港元。陳朗昇將會在今晚離港到英國參加牛津大學的學人計劃。

被告陳朗昇,現年40歲。他被控在2021年7月28日凌晨0時37分於新清水灣道(西北行)鄰近清水灣道,身為1輛私家車的司機,在道路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交通燈在按照相關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下發出紅色燈光時所表示的指示。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陳朗昇涉衝紅燈案被裁定罪成-罰款2000元/340699?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