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稱審慎考慮後擴受惠者 已移民不獲消費券屬合理

政府公布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詳情,新增容許不屬於新來港人士,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可合資格領取消費券。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經過審慎考慮後,決定優化計劃,在合理可控的情況下擴大受惠市民範圍。他指,在新條件下,透過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或企業家、來港升學的人士,可獲發半額消費券。 陳茂波說,社會有意見提出,已經移民的市民不應獲派發消費券,認為有關建議有一定合理性。他說,香港市民移民毋須向政府申報,因此無法界定市民離境是否移民,去年派發消費券時,曾經劃線,規定市民在過去24個月是否連續不在香港,現時再度檢視計劃,並進行優化。 他指,政府會考慮市民在2019年6月18日至昨日期間,是否在沒有特定原因下長期離開香港,如果到海外留學,或者由公司派駐外地工作的市民,可作為合理原因,合資格領取消費券,否則會視為不合資格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