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移動工具合法化有望 初步允在單車徑行駛

【on.cc東網專訊】為加強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運輸署兩年前起分階段進行試驗。運輸及物流局今日(22日)回覆議員時表示,運輸署正分析和審視試驗結果,初步認為技術及安全規範許可下,可考慮容許電動可移動工具在單車徑上使用;但基於安全考慮,不應在行人路和行車路行駛。運輸署計劃於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匯報制訂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架構

運輸署指,署方於2021年分別於將軍澳南及香港科學園旁的部分單車徑,進行實地試驗;亦於2022年底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於白石角約3公里長的單車徑範圍進行6個月先導試驗。試驗結果顯示,在施加合適的技術及安全要求,如最高行駛速度、最大重量及闊度限制、安裝照明裝置、制動及停車裝置等,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駛速度、行駛時所需的空間及操作表現皆與一般單車相若;而電動可移動工具在單車徑的運作亦大致暢順。

當局又指,正計劃在新發展區規劃及提供充足的單車徑及相關設施,同時改善現有單車徑及相關設施,認為將來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與一般單車共同使用單車徑,相信未來規劃能平衡各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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