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零件煙油等禁出入境 違者罰款料3個月後生效

【on.cc東網專訊】澳門政府今日(28日)宣布,修訂《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草案,當中涉及禁止攜帶電子煙出入境的規定。當局表示,修例後受規管的電子煙,涵蓋電子煙、加熱煙、消耗性煙油、電子煙零件等,均被禁止出入境,違者可被罰款,暫擬3個月後正式生效。

對於有否禁吸電子煙的時間表,澳門政府指出,由於部分市民仍有電子煙的存貨,希望待市民消耗電子煙後,配合禁止進出口及銷售等措施,鼓勵市民戒煙,並強調會持續監察電子煙的使用率並作適時調整。對於電子煙的網上銷售或作為商業活動紀念品是否違法,當局指,自2018年起已禁止電子煙的售賣、廣告及促銷,因此網售或贈送電子煙,均屬違法,政府亦曾就網上違法銷售電子煙作出檢控。

另外,邊走邊吸煙的「流動火車頭」問題嚴重,對於會否擴大室外禁煙範圍,澳門政府稱,現時的室外公共空間,如廣場及行人路並非禁煙範圍,將在下階段檢討時再作研究。又指出部分大廈,如石排灣公屋群已對管理範圍內的公共空間訂定禁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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