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踢防暴警案被告認錯 否認有意搶警槍

【on.cc東網專訊】前年10月13日旺角一帶發生激烈衝突,期間發生「搶犯」和「飛踢」防暴警事件,案件今天(20日)在區院續審。一名涉嫌企圖搶警槍的地盤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但否認企圖搶劫罪,而一名學生則否認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被指企圖搶警槍的地盤工出庭作供,稱因不滿警隊作風才會襲警,但現已知道自己做錯,他又否認有意搶奪警槍。

2名被告分別是31歲地盤工謝信誠及17歲學生陳家俊。控罪指,謝信誠於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在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員X,及企圖搶去X的雷明登霰彈槍。陳家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警員X,他選擇不作自辯。

謝供稱,他於案發時站在馬路中央參與堵路,當警車駛近時,他便轉身離開。不久身後傳來「救人!救命!」的叫喊,謝回首看見兩個身影正在糾纏,遂回去幫忙。謝走到倒地的警員身前,一隻手壓緊警員的右手,另隻一手則用力揮拳數下,打中警員的頭、臂等位置。及後警員拉扯謝的衣領,謝急於逃脫,用手扯開警員的手。謝表示,過程中有機會碰到警員手持的霰彈槍,但堅稱無意搶槍。

控方盤問時,指如果謝只是襲警,毋須捉住警員持槍的右手,質疑他亦有企圖去搶槍。但謝否認,表示捉着警員的手是為了方便施襲。法官押後至明天聽取雙方結案陳詞。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