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標籤丨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VS 此日期前最佳 食品過期都仲食得?
日常所見的食品包裝上,也會印有保質期。保質期可分為「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或「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兩者意思看似相近,但到底是否一樣、吃過期食物又是否一定不安全?以下為大家拆解有關保質期的常見謬誤。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及「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並不一樣
以「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標示保質期的食品,以微生物學觀點來看容易腐壞,因此要遵從標籤上的日期食用,以及妥善存放,以免影響健康。而「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關乎食物質素,代表只要適當地儲存,食品品質可以在標示的日期或之前保持質素。
進食過了「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的食物並不安全
以「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標示日期的食品,即使看起來或嚐起來仍然正常,但有害微生物及微生物所產生的毒素有機會已大量生長,有食物中毒的風險。
過了「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的食物仍然可能安全
過了「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標示日期的食品,質素雖然不及之前,但仍然可以食用。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以方包為例,指雖然過期方包可能變得又乾又硬,但可能仍然是安全的。
食物不一定要標示某種日期
政府現時對哪種食物必須標示哪種食用日期並沒有明確規定,選擇印上「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或「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是生產商的責任。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及「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只適用於未開封的產品
食物一旦開封,標示的保質期便不能作準。而在開封前後,食物也必須按照貯存方式指示,例如「開封後冷藏」、「七天內食用」等,否則沙門氏菌及李斯特菌等細菌數量增加,便有機會引致食物中毒。
商戶可以出售已過「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的食物
食物安全中心建議商戶切勿出售或送出已過「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Use By)」日期的食物,而出售已過「此日期前最佳 (Best Before) 」日期的食物,要確保質素仍然適宜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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