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明年3月聆訊

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聆訊明年3月22日至23日進行。(港台圖片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成,判囚9年,他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聆訊排期至明年3月22日至23日進行。

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表示,上訴理據包括原審法官誤解部分證據,以及忽略部分證據重點,希望向法庭呈上3至4名證人供詞,包括警員及原審控方專家證人,並在聆訊上播放一兩條影片。

申請人唐英傑繼續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及大律師陳碧琪代表,另一名代表大律師則由劉偉聰改為關文渭。答辯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

唐英傑在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並撞倒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