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獲委為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行政長官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為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任期3年,由明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政府發言人說,陸啟康出任司法人員約27年,曾於不同法院及審裁處任職,經驗豐富,負責設立高等法院知識產權案件表,現時是負責該案件表的法官。 陸法官亦曾服務於不同委員會,包括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及醫院管理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有信心選管會在他領導下,定能妥善履行其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