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覆核刑期 4非法賽車司機改判監8個月 領頭車時速達199公里

警方當日截獲的4輛私家車。
警方當日截獲的4輛私家車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昨日(8日)就4名私家車男司機(24至40歲)所干犯的「非法賽車」及「危險駕駛」2項罪行進行刑期覆核後,各人改被判監禁8個月。在扣減各人早前就被控「非法賽車」、「危險駕駛」、「超速」、「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等合共24宗交通罪行的認罪及已完成20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等因素後,該4名男司機被判即時入獄2個月。警方歡迎上訴法庭的判刑,認為判刑恰當、合理及具阻嚇作用,同時向公眾發出清晰訊息,非法賽車及危險駕駛均屬嚴重罪行,駕駛人士切勿參與非法賽車,以身試法。

案情顯示,新界南總區交通部警員於2020年8月30日凌晨,在荃灣路進行反超速行動期間,發現4輛私家車正高速行駛,其中領頭私家車被偵速雷射槍測出以時速199公里行駛。警員其後截停該4輛私家車,經初步調查,拘捕4名私家車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超速」、「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等。

警員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該4輛私家車由沙田馬場出發,以高速沿大埔道、呈祥道進入東九龍,經觀塘繞道、東區海底隧道進入港島區,之後繼續沿告士打道、馬己仙峽道、山頂道、淺水灣道、赤柱峽道、司徒拔道等路窄彎多的山路高速行駛。該四輛私家車其後經東區海底隧道返回東九龍,經觀塘繞道、呈祥道、葵涌道返回新界南,最後在荃灣路被截停。該4輛私家車全程於新界、九龍及港島多條主要幹道及山路高速行駛,總行車距離接近101公里,歷時接近1.5小時,期間多次橫越雙白線、逆線行駛、違反路面標記、超速,違反多條交通規例,並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

涉案私家車被拖走。
涉案私家車被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