鯽魚樣本含孔雀石綠

食安中心正跟進鯽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個案。
食安中心正跟進鯽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個案。

【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昨公布,當局正跟進一宗鯽魚樣本驗出孔雀石綠個案。食安中心表示,透過恒常食物監測計劃,早前從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一個檔戶抽取鯽魚樣本作檢測,發現樣本含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0.978。當局發言人稱,已知會涉事檔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現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

當局提醒,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