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如倡公屋配屋機會減至兩次 招國偉冀細化地區選擇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說,大部分獲公屋編配的申請人會用盡三次配屋機會,為加快流轉,建議減至兩次。 對於有關注團體質疑這樣是剝奪選擇權,黃碧如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編配公屋的做法公平,下一個獲編配單位不一定好過上一個。 她認為,住在不適切房屋的人士對公屋的需求較迫切,建議為他們設立另一條輪候隊伍。 房委會委員兼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說,現時平均輪候公屋時間是計算第一次獲配公屋,因此即使將選擇機會減至兩次,亦未必可以縮短輪候時間,但相信可以減省相關行政工作。 招國偉說,根據審計署早年的調查,49%公屋申請人接受第一次編配單位,36%接受第兩次配屋,其餘15%在第三次配屋才選擇。他指出,申請人主要考慮單位的地點,以市區為例,選擇地點只是寫九龍區,建議房委會細化地點,減少錯配,縮短派屋時間。 至於是否為住在不適切房屋的申請者另設輪候隊伍,招國偉關注何謂不適切房屋,認為實際執行時審查難度可能較大,他建議參考「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做法,可早半年獲編配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