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星:垃圾收費生效日期因應各項實踐計劃和配套進度

立法會去年8月通過《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18個月的準備期將於明年結束。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垃圾收費的生效日期,會因應各項實踐計劃和其他配套計劃的進度及社會各方面情況,就具體實施日期徵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意見。 多名議員關注法例實施後的實際運作問題,有議員轉述物業管理公司意見,擔心與住戶有磨擦,亦擔心追查工作有困難。黃錦星回應,當局預料推行垃圾收費後會有磨合期,所以待政策落實後,會有半年「適應期」,期間主要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他表示,自己亦有到過參與試行項目的「三無大廈」,當中試點實際經驗會在作業備考中反映,認為反應正面。 環保署表示,一直有與持分者包括物業管理公司有聯繫。如有需要,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向署方提供資料,由當局執法。